曾志是一名战士,她上过农讲所,接受过军事训练;参加过湘南暴动,并随朱德上了井冈山,还参加过黄洋界保卫战。七大以后,曾志参加了南下干部团,并在日本投降后,随南下第3支队一起进军东北。
这些性格,即使参加革命以后也没有改变。大概是1940年初,曾志到延安不久,江华见到。
上小学时,爬树摸鸟之类的事对她是家常便饭,搞恶作剧更是拿手好戏。有一次课间,她和几个调皮蛋串谋,把一个老实巴交的男同学骗到学校附近的树林里,绑在一棵树上,然后就走了。直到好长时间,这个男生才被路过的人解救。老师知道后,对她罚站了2节课。
曾志是早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大美女,被大家称为“潇湘美女”,她外表长得隽秀优雅,内心却坚强无比,不让须眉。她曾经郑重地说过:为党奉献一切,包括自己的生命及孩子!
在长沙读小学期间,曾志和父亲及姨娘(父亲娶的小姨太)住在一起。一次早餐,曾志看到姨娘分给她的糍粑比小弟少,怒火中烧,拿起秤杆就朝姨娘的后脑连续打去,打得姨娘直喊救命。父亲闻声,拿起菜刀就冲过来,吓得她赶紧逃跑。
在四五岁时,她看到祖父爱喝酒,也想尝尝,可大人总是说“小孩子不能喝酒”。一次趁大人不注意,她蹓进酒窖。可能是陈年米酒比较甜,她不知偷喝了多少,结果醉倒在酒窖里,少不了挨一顿揍。她甚至在别人家办丧事时,趁大人们不注意,偷偷爬进棺材里,体验一下死人躺在里面的滋味。
这张照片是曾志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在厦门做地下工作时拍下的,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,丝毫不亚于今天的影视明星。看上去特别妩媚动人,“引得英雄尽折腰”。这张照片是曾志去执行一项危险任务之前,特意照相留念。不曾想被照相馆老板放在照相馆里当展品,曾志费尽口舌才把照片买回来。